广大市民朋友们:
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非法营运的范围
1、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在汽车站、高速公路入口,商贸物流集散地、学校、医院周边从事巡游出租客运或网约出租客运等非法经营行为;
2、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以汽车租赁为名变相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3、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利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