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清除司法行*系统顽瘴痼疾,为服务县委“五个三”总体思路,助推万荣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央、省、市、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要求,现对万荣县司法行*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公告,接受全县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和社会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1、少数领导干部不了解、不重视、不带头记录填报,推动落实“三个规定”不力,造成责任传导层层递减;
2、教育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干部职工不清楚、不掌握“三个规定”内容,不愿、不会、不敢或不如实填报,社会认知程度不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普遍共识尚未形成;
3、相互请托,接受请客送礼和其他利益,违反规定说情打招呼,过问或干预案件;
4、与涉案对象或利害关系机构和个人不正当接触、交往,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5、填报记录、通报、倒查追责、检查督导等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未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填报。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1、个人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利用职权与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2、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
3、违规参股或利用公权力、关系网非法融资、高利放贷、有偿担保,低于银行利息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
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5、原领导班子成员在离任三年内,其他工作人员在离任两年内,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等。
三、违规违法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减刑、特赦、执行变更;监管不严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1、在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中,接受吃请、收受贿赂、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违规违法办理外出、迁居等导致脱管、漏管;
2、违规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
3、监管规定或法院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不依法训诫、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提请收监执行等;
4、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友非正常交往,接受请吃或收受贿赂等;
5、违规为社区矫正对象减刑、特赦提供虚假证据材料。
四、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1、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搞利益输送;
2、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特别是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等,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五、公证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
1、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
2、公证人员故意违法违规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
3、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
4、公证机构、公证员通过无故降低收费标准或向经办人、中间人支付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方式争揽业务;
5、公证机构、公证员乱收费、收费不入账。
六、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
1、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从事鉴定活动;
2、司法鉴定人接受相关人员请托,违法违规进行人情鉴定,金钱鉴定,甚至虚假鉴定。
举报-
举报邮箱:wanrongsifaj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