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与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分局
就国土资源领域非诉执行工作
“走访对接”
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依法行*和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领域非诉执行监督工作质效,年9月3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就进一步强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在国土资源领域非诉执行工作的监督、促进自然资源局行*行为更加规范化运行交换了意见。赛罕区人民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晓静及第四检察部部分干警,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分局副局长云喜威及相关人员一同参会。
李晓静副检察长建议双方在加强信息共享、畅通沟通渠道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建议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分局认真落实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对其发出的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对怠于履行职责、错误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失的问题线索,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有关部门处理,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要将问题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赛罕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赵慧媛介绍了年上半年赛罕区国土资源领域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对年开展的“加强行*检察监督促进行*争议实质性化解”、“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自然资源领域行*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进行了说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分局副局长云喜威对该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后取得的实质性效果表示感谢。双方一致表示,在今后的法律监督和行*执法工作中,要加强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立联系部门和具体对接人员,共同发现问题,协作解决,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和共赢。会上,双方还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分局关于在行*非诉执行活动中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交换了意见,确定了会签时间。
通过走访对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对自然资源局的行*执法工作以及法院非诉执行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下一步该院行*检察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来源:第四检察部
编辑:李一帆审核:李晓静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