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履行合同也成了新闻……
新闻界有个很流行的说法,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履行合同就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行为了,显然它属于狗咬人的范畴。因为重合同,守信誉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规则。所以它本来是不应该成为新闻的。但是2011年3月22日央视新闻联播却把这“狗咬人”也当成了新闻播报。据报道,湖南岳阳楼区枫树村的廖昊已是30岁的大龄青年,好不容易找了个对象。原定在晓朝宾馆举行婚宴,可后来宾馆说市*府要在那里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要求廖昊另改地方。人家亲朋好友都通知了,时间地点都敲定了,换句话说,你宾馆根人家廖昊已经达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短时间内你让人家到哪里改地方?你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在与*府宾馆的博弈中,作为弱势群体的廖昊无奈之下在上发了一个帖子诉说自己的苦衷。看到帖子后,市委领导才交待有关部门更改会议地址。让廖昊按原计划在晓朝宾馆举行婚宴。廖昊说,没想到市委为了自己的婚礼会议改址,他一辈子感激不尽。这不是典型的“狗咬人”吗?怎么就成了新闻呢
?人家廖昊跟晓朝宾馆订婚宴在先,市*府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在后,你晓朝宾馆已经跟人家廖昊签订了合同,本来就不应该在答应市*府的要求,你答应了*府的要求,取消廖昊的婚宴就是你宾馆违约。对于晓朝宾馆而言,在履行合同上,*府和廖昊本来应该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必须讲个先来后到的,*府是不可以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强迫晓朝宾馆签订霸王合同的。晓朝宾馆明明已经跟廖昊签订了婚宴合同,为什么要违约答应市*府在它那里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呢?而且还是人家廖昊迫不得已在上发了帖子才得以纠正。显然晓朝宾馆是迫于市*府的强势地位,不敢拒绝市*府的要求,而后来市*府主动撤销,则是迫于络舆论的压力。如果不是在上闹得沸沸扬扬,你市*府会另改地址?你晓朝宾馆会乖乖地履行原来的合同?如果这事发生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这则新闻根本就不应该成为新闻,它成了新闻说明了什么?说明我们现阶段的市场经济是还不成熟的市场经济。还是一个官本位体制下的怪胎,*府还处于高高在上的强势地位,草民还处于社会底层,*府跟群众还不是平等的社会主体,更不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相反一些本该成为新闻的新闻却没有成为新闻。比如说一些上级领导下去视察,戒备森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对下榻的宾馆动不动就清场、戒严,如此视察,把自己跟人民群众隔离起来,根本看不到人民群众的真实生活,显然是不正常的,应该受到媒体的曝光,却被新闻界视为正常,不予报道。反观人家一些民主国家,领导人跟平民百姓经常在一起吃饭。比如G20峰会期间,美国总统奥巴马请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街头人声鼎沸的小餐馆里吃饭,与民同乐,也没见人家清场。什么时候企业履行合同不再成为新闻了,什么时候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才算真正成熟起来了,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才算完善了。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