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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徐医保规﹝﹞1号)文件规定,经材料审查、现场勘验,拟确定徐州硕恩药品零售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自年5月25日至5月31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单位有情况反映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或信函等形式向徐州市铜山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
联系人:张静、彭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