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徐*规﹝﹞2号)、《关于统一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的通知》(徐医保待〔〕号)等文件精神,年度我市将实现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基本*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
一、具体缴费标准
(一)一般居民缴纳元。
(二)70岁以上老人(年12月31日前出生)个人费用由财*代缴。
(三)低保、重残(指一、二级重残)、特困和建档立卡等人员其个人应缴费部分,由财*按原渠道给予补助(每年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证)。
(四)徐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由区卫健委认证),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按照《徐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偿办法》由财*补助。
二、集中缴费时间
从年11月25日开始至年3月31日
★切记!切记!请您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及时续缴年度的医保费。不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将无法继续享受医保待遇,责任自负。
三、重要事项告知
(一)4月1日以后续保缴当年度医保费的,设置6个月的等待期,缴费到账6个月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6-12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之前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跨年度参保的,需按照出生日期缴纳出生当年和次年的参保费。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设定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缴费方式
(一)电子支付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