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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下午,万泉乡一村民李某在自家地里用除草机除草,他图省事,用打火机点燃一个大蒿草,由于风大,燃烧的蒿草刮向埝根,引燃埝根处的杂草,又顺势引燃埝顶的杂草,火势凶猛,他立即打报警。
(火灾现场照片)
林业行*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第十四条之规定,给予李某罚款元的行*处罚。
通过此事件,李某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要转变自己的落后观念,增强防火意识,绝不随意在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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