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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事故318死21伤丨团雾致N车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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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拐丨交通管理知识传播者整理

滁新高速公路阜阳段“.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安徽省*府“11.15”事故调查组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二)道路及环境情况

(三)天气情况

(四)检验鉴定情况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二、3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一)事发当日7时35分一起亡3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二)事发当日7时41分一起亡4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三)事发当日8时55分发生的一起亡5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三、事发当日,发生的5起一般交通事故简要情况

四、团雾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一)团雾的生成

(二)团雾的特点

(三)团雾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影响

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六、事故原因和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三)相关单位(部门)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四)事故性质

七、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7人)

(二)建议给予**纪处分人员(6人)

(三)建议给予诫勉谈话的人员(1人)

(四)建议给予行*处罚单位和人员(个)

(五)建议由企业给予内部问责处理的人员(人)

(六)建议相关行*问责的单位(3个)

(七)建议移交处理单位(9个)

八、事故主要教训

(一)事发路段相关单位交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不健全,先期处置不及时规范

(二)事故路段监控设施不足,路况及气象预警监测能力不强

(三)客货运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弱化,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四)团雾气象条件下交通管理手段欠缺,科学有效管控查处车速举措不实

(五)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够

(六)部分司乘人员自我防范意识不强,遇险情后自救避险能力不足

九、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责任

(二)进一步夯实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营运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合力

(五)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与救援急救能力

(六)进一步强化交通参与者教育培训

年11月15日7时0分至8时57分许,滁新高速公路颍上县境内,因团雾引发多点多起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其中较大事故3起,造成1人死亡。

事故的发生引起国务院和省委、省*府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和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组织力量全力救治伤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切实做好现场警示和严格管控,严防次生灾害;认真搞好事故调查,查明原因,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做好善后工作和人员安抚工作;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加强道路交通全面安全管理,强化大雾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严格并加大管控力度,消除隐患,坚决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副省长李建中第一时间带领省*府应急办和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公安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分别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做好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府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府年第0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决定对该起事故实行提级调查,并于年1月1日,成立了省*府滁新高速公路阜阳段“.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为组长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气象局和阜阳市*府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并选调了省内相关行业的6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开展谈话问询和勘查取证,运用科学手段分析论证,并先后调阅了相关部门的大量原始资料,收集汇总各类文字证据资料份,录音6份,录像3份,对相关人员逐一进行调查取证,形成调查询问笔录53份,组织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细致全面勘查,委托专门机构对物证进行解读鉴定,调取了事发路段周边气象监测站所记录的事发前后气象监测数据资料,还原了事发时气象条件,查明了事发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年11月15日凌晨,滁新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滁新高速”)多处路段发生团雾天气,1时3分,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二大队(以下简称“高速二大队”)指令毛集至阜阳南路段限速60km/h。根据雾情变化,6时3分,高速二大队指令阜阳南和颍上道口禁止7座以上客车、危化品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7时0分许,滁新高速下行线19km+80m附近发生第一起车辆追尾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伤亡,事发后从阜阳方向驶来的车辆减速或停驶,均拥堵在高速公路主线上,至8时57分许,在19km+80m附近和km+m之间,共有15个事发点,其中,8个事发点发生8起亡人事故(一次亡5人事故、4人事故、3人事故和人事故各1起共4起,一次亡1人事故共4起),其他7个事发点发生的事故仅造成人员受伤或车辆损坏,事发时间前后间隔约1小时37分,各事发点相距为10m至m不等。

图1事发路段位置图

图8起亡人事故发生位置及时间分布图

(二)道路及环境情况。

1.道路总体情况。

事故路段为滁新高速阜阳段,路段里程67.km(km+m至5km+m),东临淮南市,西接阜阳市,其中,在5km、10km和03km处分别设置了阜阳南收费站、颍上收费站和颍上服务区,路段日均断面流量约1万辆次。

.事发路段情况。

该路段呈东西走向,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道路中间及两侧为金属波形防护栏。经现场测量,小客车道及客货车道各宽4.m,应急车道(硬路肩)宽3.6m,中央分隔带宽3m,道路平直,路面平整完好,事故发生路段无施工。

图3事发路段日常效果示意图

事发路段小客车道限速-10km/h,客货车道限速60-km/h。事发时,受团雾天气影响,实行交通管制,车辆限速60km/h。

3.事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情况。

该路段下行线方向5km至km,分别设置“雨雪雾天谨慎驾驶”、“驾车时请勿拨打电话”、“追尾危险保持车距”和“请勿疲劳驾驶”等各类警示标志共30块。其中,下行线5km、45km、0km和05km+m处梯次设有“团雾路段谨慎驾驶”提示标牌共4块。同时,在下行线方向10km和05km+m处,分别设有龙门架式电子显示屏和立柱式LED情报板各1个,主要用于发布交通安全宣传及路况提示信息等。

事发路段东侧km+m和西侧03km+m各有一处视频监控设备,在km、km和km三处分别设有太阳能供电视频监控设备。事发时,上述三处太阳能供电视频监控系统工作均不正常,无视频监控资料。

4.气象监测设施情况。

事发点附近设有三个气象监测站,分别为焦岗湖服务区监测站、颍上服务区监测站和颍上县气象局监测站,上述气象监测站距事发路段直线距离分别约14km、11km和0km。

图4事故现场周边气象监测站位置图

(三)天气情况。

根据省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事发当日事发路段有团雾,同时,根据NOAA卫星资料显示,11月15日,我省江淮之间西部和沿淮西部地区存在大雾,主要分布在瓦埠湖、城东湖、城西湖和淮河等大型水体周围,湖泊、河流等大型水体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提供了充足的水汽,再加上当时的弱风条件,更加有利于雾的生成、持续和发展。

图5全省雾情监测图(NOAA卫星,11月15日07:)

1.能见度。

根据颍上服务区气象站能见度资料分析,事发当日0时起,该地区出现大雾,至时能见度下降到m,3时好转至m,随后能见度逐步下降,5时能见度为m,其后能见度急剧下降,6时至8时能见度均不足m,最低为47m,9时能见度开始好转。

图6颍上服务区气象监测站过程能见度时序图

.风速。

事发当日1时至10时,事发点周边各整点风速基本小于1.0m/s。

图7颍上服务区气象监测站整点风速风向时序图

3.湿度。

事发时,相对湿度较高,基本维持在80%以上。

图8颍上服务区气象监测站逐时相对湿度时序图

4.温度。

事发当日0时至1时,最低气温5.1℃,最高气温17.3℃。

图9颍上服务区气象监测站整点温度时序图

综上,由于滁新高速周边有西淝湖和焦岗湖等大型水体,事故路段北侧连续分布多个面积较大的水塘,大量的水体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产生了充足的水汽,加之清晨时段大气扩散条件差,水汽易聚集,有利于雾的生成、持续和发展,故该路段秋、冬季节团雾天气多发。事发当日凌晨,部分路段能见度最低时不足50m,空气湿度较大,且一直处于弱风条件下,致使团雾持续时间较长。

(四)检验鉴定情况。

事发后,阜阳市相关部门委托省、市两级7家检验鉴定机构,出具尸体检验报告18份,DNA比对报告7份,车辆碰撞形态及车速鉴定报告9份,车辆起火燃烧原因报告份。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75辆不同类型车辆损毁,高速公路路面及护栏受损。截至年1月10日,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余万元。

二、3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一)事发当日7时35分一起亡3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1.事故经过。

事发当日7时许,驾驶人李阳阳驾驶皖D7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DB挂号挂车)从颍上县出发到淮南市。7时10分许经颍上收费站驶入滁新高速公路,7时34分许行驶至滁新高速下行线19km+80m处,因前方交通事故车辆拥堵,李阳阳将车停在客货车道后,与同车人范米须一起撤离到护栏外。

事发当日6时许,驾驶人贾深圳驾驶皖KJH号小型轿车(同车乘载妻子孙小丽、儿子贾俊哲和内弟孙煌岩3人)由太和县前往合肥市,经太和三角元收费站驶入宁洛高速公路,后转入滁新高速公路,7时35分许驶至滁新高速下行线19km+80m处,与前方同车道同向遇事故而停车待通行的皖D7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DB挂)追尾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皖KJH号车内人员受伤。

事发前日1时至时许,驾驶人徐德记驾驶皖A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A0L67挂)装载挖掘机,由河南省南阳市驶往我省肥东县,事发当日1时许,经河南方城县驶入兰南高速公路,后转入宁洛高速公路,3时许,在漯河西服务区换由陈和平驾驶,4时55分经界首收费站驶入界阜蚌高速公路,7时35分许,行驶至滁新高速下行线19km+80m处,追尾撞到皖KJH号小型轿车,并将皖KJH号小型轿车撞挤至皖D7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DB挂)尾部,造成皖KJH号车内3人(贾深圳,男,5岁,公民身份号码:******;孙小丽,女,岁,公民身份号码:******;贾俊哲,男,1岁,公民身份号码:******)当场死亡,1人(孙煌岩)受伤,3车不同程度损坏。

图10事故现场图

.事故车辆情况。

(1)皖D77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DB挂),中文品牌:解放,所有人:淮南市团吉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庆路南侧淮南台湾车配城项目7栋号,登记日期:年8月8日,检验有效期至:年8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7月31日。车辆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状态:正常。整备质量:8.吨,准牵引总质量40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运行正常。皖DB挂号挂车所有人:淮南市团吉物流有限公司,登记日期:年8月8日,检验有效期至:年8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7月31日,车辆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状态:违法未处理。整备质量8吨,核定载质量3吨,事发时未载货。

()皖KJH号小型轿车,中文品牌:本田凌派,所有人:贾德海,系贾深圳之父,登记住址:太和县双浮镇东李村委会贾王庄8号,登记日期:年1月6日,检验有效期至:年1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1月14日,使用性质:非营运,机动车状态:正常,车辆核载5人,实载4人,未超员。

(3)皖A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A0L67挂),中文品牌:陕汽,所有人:合肥诚昱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南桐山国际购物广场3-号,登记日期:年11月5日,检验有效期至:年11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年11月4日,车辆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状态:违法未处理记录3起。整备质量8.8吨,准牵引总质量40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运行正常。最后一次记录时间为年11月15日7时34分33秒,车速为58km/h。皖A0L67挂号挂车,所有人:合肥诚昱运输有限公司,登记日期:年11月17日,检验有效期至:年11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

年11月4日。车辆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状态:正常。整备质量8.5吨,核定载质量8.5吨。事发时皖A0L67挂车上装载一辆重30.吨的挖掘机,挂车超载1.7吨。

3.车辆驾驶人情况。

(1)陈和平,皖A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A0L67挂)驾驶人,男,53岁,驾驶证号:3401******,准驾车型:A,登记住址:合肥市瑶海区大通路44号幢07号,领证日期:8年11月日,有效期至:05年11月日,驾驶证状态:正常,累积记分0分。

()贾深圳,皖KJH号小型轿车驾驶人,男,5岁,驾驶证号:******,准驾车型:C1,登记住址:太和县双浮镇东李村委会贾王庄8号,领证日期:年9月1日,有效期至:01年9月1日,驾驶证状态:正常,累积记分9分。在事故中死亡。

(3)李阳阳,皖D7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DB挂)驾驶人,男,37岁,驾驶证号:3409******,准驾车型:A,登记住址: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黄山村方郢组,领证日期:年11月18日,有效期至:06年11月18日,驾驶证状态:正常,累积记分0分。

4.事故车辆所有人单位情况。

(1)合肥诚昱运输有限公司,皖A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皖A0L67挂车登记所有人,法定代表人:孙桂珍,成立时间:年1月17日,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一类)(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汽车事务代理、交通法律和法规咨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年1月15日,公司拥有重型半挂牵引车4辆。

()淮南市团吉物流有限公司,皖D7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皖DB挂车登记所有人,法定代表人:孙树泉,成立时间:年1月日,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代办汽车保险、汽车销售、汽车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和停车场服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01年月9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集装箱)和大型物件运输,公司拥有货运车辆0余辆。

5.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情况。

经鉴定,事发时,皖KJH号小型轿车前部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皖D7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DB挂)尾部下方发生碰撞后,其尾部下方与同向行驶的皖A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A0L67挂)前部下方发生碰撞,并被推挤,致使皖KJH号小型轿车前部与皖D7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DB挂)尾部发生再次碰撞变形,最终,皖A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A0L67挂)前部上方与皖D7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上方发生碰撞。

(二)事发当日7时41分一起亡4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1.事故经过。

事发前日18时至19时,驾驶人平洋驾驶皖A7M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A7L70挂),由陕西省户县驶往我省滁州市。事发当日1时许,车辆行驶到沪陕高速公路河南西峡服务区时,换由驾驶人平志(持B驾驶证,准驾不符)驾驶车辆。4时30分至4时47分,在河南省汝南服务区稍作休息后,平志继续驾驶车辆,5时58分,在皖豫临泉收费站换由平洋驾驶车辆继续前行。7时41分许,平洋驾驶皖A7M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A7L70挂)驶至滁新高速公路下行线19km+m处,与前方同车道内因事故而停车待通行的由刘聃驾驶的苏AE3号小型普通客车(同车乘载刘晓曙、姚建军和毕洪山3人)、王广林驾驶的豫QZG号小型普通客车(同车乘载赵冬梅1人)、薛华波驾驶的皖KW98D号小型普通客车(同车乘载王丹丹1人)追尾相撞,苏AE3号小型普通客车被撞后向前滑移撞到前方罗涛驾驶的皖S号小型普通客车(同车乘载姚远、毕烈荣、张利平和高攀4人),皖S号小型普通客车向前腾空侧翻于中央波形护栏上,豫QZG号小型普通客车、皖KW98D号小型普通客车被碰撞后车尾顺时针旋转,车头朝西南方向,车辆在滑移过程中,与前方李寿金驾驶的皖KR号小型普通客车(同车乘载李寿银和李寿锋人)、柯宏驾驶的鄂C号中型普通客车(同车乘载赵勇和袁清明等13人)、乔羽驾驶的皖KM号小型普通客车及下车避险的人员再次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刘聃(男,30岁,公民身份号码:19******)、姚建军(男,54岁,公民身份号码:119******)和毕洪山(男,7岁,公民身份号码:******)当场死亡,李寿锋(男,51岁,公民身份号码:349******)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刘晓曙、王广林、赵冬梅、薛华波、王丹丹、高攀、李寿金、李寿银、赵勇共9人受伤,8车不同程度损坏。

图11事故现场图

.事故车辆情况。

(1)皖A7M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A7L70挂),中文品牌:欧曼,所有人:长丰县金茂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长丰县造甲乡,登记日期:年3月8日,检验有效期至:年3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3月7日,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状态: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4起,整备质量:8.吨,准牵引总质量40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显示,事故发生前该车速度为68km/h,系超速行驶。皖A7L70挂号挂车,所有人:长丰县东方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长丰县杨庙镇,登记日期:年6月17日,检验有效期至:年3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3月7日,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状态:违法未处理。整备质量:9.98吨,核定载质量:30吨,实载9.吨,未超载。

()苏AE3号小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思威,所有人:毕磊,登记住所: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号幢40户,登记日期:年9月6日,检验有效期至:年9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年8月13日,使用性质:非营运,机动车状态:转出,车辆核载5人,实载4人,未超员。

(3)皖S号小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北京现代,所有人:赵炎,登记住所:利辛县城关镇向阳路号7户,登记日期:年5月3日,检验有效期至:年5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1月1日。使用性质:非营运,机动车状态:违法未处理。核定载人数5人,实载5人,未超员。

(4)皖KW98D号小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吉利美日,所有人:王丹丹,登记住所: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唐庄村唐庄4户,登记日期:年月9日,检验有效期至:年月8日,保险终止日期:年月6日,使用性质:非营运,机动车状态:违法未处理。核定载人数5人,实载人,未超员。

(5)豫QZG号小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北京现代,所有人:王广林,登记住所:河南省新蔡县十里铺乡祖岗村代庄,登记日期:年6月5日,检验有效期至:年6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年5月9日,机动车状态:正常,使用性质:非营运。核定载人数5人,实载人,未超员。

(6)皖KR号小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骊威,所有人:李寿金,登记住所:颍上县垂岗乡新李村周王庄66号,登记日期:01年5月3日,检验有效期至:年5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5月1日,使用性质:非营运,机动车状态:违法未处理。核定载人数5人,实载3人,未超员。

(7)鄂C号中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金旅,所有人:何玉清,登记住所:湖北省丹江口市均县镇九里岗村3组,登记日期:年8月30日,检验有效期至:年8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8月1日,机动车状态:正常,使用性质:非营运。核定载人数14人,实载14人,未超员。

(8)皖KM号小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大众,所有人:乔羽,登记住所:阜阳市颍东区涡阳路36号御龙湾小区8幢户,登记日期:年11月5日,检验有效期至:年11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年10月10日,机动车状态:正常,使用性质:非营运。核定载人数5人,实载3人,未超员。

3.事故驾驶人情况。

(1)平洋,皖A7M号重型半挂车(牵引皖A7L70挂)驾驶人,男,4岁,驾驶证号:******,准驾车型:A,住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滨街道民德村邮电局1-30,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

()刘聃,苏AE3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男,30岁,驾驶证号:19******,准驾车型:C1,住址:阜阳市颍州区文峰办事处文峰巷6号1幢户,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在事故中死亡。

(3)罗涛,皖S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男,49岁,驾驶证号:119******,准驾车型:A,住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南路号15幢01户,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

(4)薛华波,皖KW98D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男,43岁,驾驶证号:******,准驾车型:C1,住址:巢湖市栏杆镇栏杆居委会五星村,机动车驾驶证状态:违法未处理,在事故中受伤。

(5)王广林,豫QZG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男,44岁,驾驶证号:******,准驾车型:C1,住址:河南省新蔡县十里铺乡祖岗村代庄,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在事故中受伤。

(6)李寿金,皖KR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男,53岁,驾驶证号:******,准驾车型:C1,住址:颍上县垂岗乡新台村周王庄66号,机动车驾驶证状态:违法未处理,在事故中受伤。

(7)柯宏,鄂C中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男,41岁,驾驶证号:8119******,准驾车型:A1、A、D,住址:湖北省丹江口市均县镇核桃园村5组,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

(8)乔羽,皖KM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男,39岁,驾驶证号:******,准驾车型:A,住址:阜阳市颍东区涡阳路36号御龙湾小区8幢户,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

4.事故车辆所有人单位情况。

长丰县金茂运输有限公司,皖A7M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A7L70挂)登记所有人,成立于年6月19日,登记住所:长丰县造甲乡,法定代表人:吴化志,注册资本:壹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年06月30日,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一类)、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5.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情况。

经鉴定,皖A7M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A7L70挂)前部与苏AE3号小型普通客车尾部发生碰撞;皖A7M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A7L70挂)右前部及挂车车厢前部右侧分别与豫QZG号小型普通客车左后部及右侧后部、皖KW98D号小型普通客车左后部发生碰撞;豫QZG号小型普通客车的前部与皖KR号小型普通客车左侧后部发生碰撞;豫QZG号小型普通客车的左侧后部与被碰撞转弯的皖KW98D号小型普通客车右前部发生碰撞;皖KR号小型普通客车前部与鄂C号中型普通客车尾部发生碰撞;被碰撞旋转的皖KW98D号小型普通客车左侧与鄂C号中型普通客车左侧发生碰撞;鄂C号中型普通客车前部右侧与皖KM号小型普通客车尾部右侧发生碰撞;苏AE3号小型普通客车前部与皖S号小型普通客车尾部发生碰撞;被碰撞侧翻的皖S号小型普通客车的右侧前部与皖KM号小型普通客车左后上部发生碰撞。

(三)事发当日8时55分发生的一起亡5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1.事故经过。

事发当日6时30分许,驾驶人任开涛驾驶皖K号大型普通客车从太和县三角元客车站发车,7时34分许经太和东收费站驶入宁洛高速公路,8时16分转入滁新高速公路,8时55分许,驶至滁新高速下行线km+60m处,因前方事故造成车辆拥堵而停车待行。

事发当日早上,驾驶人戴冠*驾驶皖KX99号小型轿车(同车乘载赵冬冬、卜令全、姚德波、邵文平4人)颍上县出发到淮南市,8时43分许经颍上收费站入口驶入滁新高速,8时55分许,驶至滁新高速下行线km+60m处,因前方事故车辆拥堵停于皖K号大型普通客车后方待行。

事发当日8时43分许,驾驶人戚兴陈驾驶豫AT号大型普通客车从临泉县陈集镇出发驶往杭州市,7时34分经临泉收费站驶入滁新高速,8时55分许,驶至滁新高速km+60m处,与前方同车道因前方事故依次停车驾驶人戴冠*驾驶的皖KX99号小型轿车、驾驶人任开涛驾驶的皖K号大型普通客车依次追尾相撞,事故造成皖KX99号小型轿车内5人(戴冠*,男,30岁,公民身份号码:349******0;赵冬冬,男,37岁,公民身份号码:******X;卜令全,男,8岁,公民身份号码:******0;姚德波,男,5岁,公民身份号码:******;邵文平,男,50岁,公民身份号码:349******)当场死亡,3车不同程度损坏。

皖KX99号小型轿车被豫AT号大型普通客车撞击后燃油泄漏,二次刮擦挤压产生的摩擦火花点燃泄漏的燃油,造成该车及现场周围的豫AT号大型普通客车、皖K号大型普通客车、皖S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DA挂)、浙K90Q70号小型轿车、皖K号小型普通客车、皖AB9号小型普通客车、皖K号小型轿车、冀FL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C挂)、皖D7N号轻型普通货车、皖A6J号小型普通客车共11车相继燃烧损坏。

.事故车辆情况。

(1)豫AT号大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宇通,所有人:河南鑫海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河南省郑州市南三环路号,登记日期:01年8月6日,检验有效期至:年月8日,保险终止日期:年8月1日。使用性质:旅游客运,车辆状态:查封,核载61人,实载30人,未超员。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经安徽省中天鉴定中心鉴定,事故发生时,该车的行驶速度应大于94km/h。

图1事故现场图

()皖K号大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宇通,所有人:太和县运输公司,登记住所:太和县文明路60号,登记日期:01年3月7日,检验有效期至:年3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3月31日,使用性质:公路客运,车辆状态:正常,核载39人,实载4人,未超员。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运行正常,记录显示事故发生前系停驶状态。

(3)皖KX99号小型轿车,中文品牌:奥迪,所有人:王胜,登记住所:颍上县慎城镇下元西村马台队号,登记日期:年3月1日,检验有效期至:年3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3月7日。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状态:违法未处理,核定载人数5人,实载5人,未超员。

(4)皖S号重型半挂(牵引皖DA挂)牵引车,中文品牌:解放,所有人:利辛县万丰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安徽省利辛县阜蒙路东段南侧,登记日期:年9月15日,检验有效期至:年9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年9月14日。使用性质:货运,车辆状态:正常,整备质量:9.5吨,准牵引总质量:39.85吨。皖DA挂号挂车,所有人:淮南市锐诚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淮南市谢家集区平山商业村5组号,登记日期:年1月1日,检验有效期至:年1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9月14日。使用性质:货运,车辆状态:正常,整备质量:8.6吨,核定载质量:31.4吨。

(5)浙K90Q70号小型轿车,中文品牌:北京现代,所有人:张继光,登记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镇白岩前吴村号,登记日期:年11月4日,检验有效期至:年11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年10月8日,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状态:正常。核定载人数5人,实载1人,未超员。

(6)皖K号小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欧蓝德,所有人:颍上县水产管理局,登记住所:颍上县农委四楼,登记日期:年4月1日,检验有效期至:年4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年6月6日。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状态:正常。核定载人数5人,实载4人,未超员。

(7)皖AB9号小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奥迪,所有人:朱浩浩,登记住所: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路号玫瑰苑小区11幢单元室,登记日期:年1月9日,检验有效期至:年1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1月7日。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状态:正常。

(8)皖A6J号小型普通客车,中文品牌:北京现代,所有人:崔家云,登记住所:合肥市包河区前进巷宁国新村3幢单元03室,登记日期:年11月10日,检验有效期至:年11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年10月日,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状态:正常。

(9)皖K号小型轿车,中文品牌:明锐,所有人:王银辉,登记住所:阜南县城关镇谷河路九巷19号,登记日期:年10月14日,检验有效期至:年10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10月13日。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状态:正常。

(10)冀FL号重型半挂(牵引闽C挂)牵引车,中文品牌:解放,所有人:保定宁通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焦庄乡连庄三村,登记日期:年10月6日,检验有效期至:年10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10月18日。使用性质:货运,车辆状态:正常。整备质量:8.吨,准牵引总质量:40吨。闽C挂号挂车,所有人:福建省泉州市英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住所:福建省晋江市西园街道霞浯社区,登记日期:年6月7日,检验有效期至:年6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年10月18日。使用性质:货运,车辆状态:正常。整备质量:8吨,核定载质量:30.48吨。

(11)皖D7N号轻型普通货车,中文品牌:江淮,所有人:凤台县联合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住所:凤台县城关镇凤城大道古城小学大门西侧,登记日期:年5月3日,检验有效期至:年5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年5月日。使用性质:货运,车辆状态:违法未处理。整备质量:.56吨,核定载质量:1.75吨。

3.事故驾驶人情况。

(1)戚兴陈,豫AT号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男,8岁,驾驶证号:******,准驾车型:A1,发证机关: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户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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