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拟对张中强等名同志记功奖励的公示快来看看有你认识的吗?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精神,经事业单位及其行*主管部门逐级评选、听取业内专家、服务对象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拟对张中强等名同志予以记功的定期奖励,现将拟奖励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5月27日-6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