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属大别山革命老区、省级贫困县,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户人,其中年计划搬迁户人,年搬迁户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序推进。
苗楼集中安置区
通过对集中安置区计划选址进行了实地勘察、调研、论证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最终按照“四靠”原则选定了5个集中安置区,即县产业集聚区苗楼集中安置区(靠县城、靠县产业集聚区)、下碑寺乡石灰窑集中安置区(靠五峰山像河谷景区)、马谷田镇堡子集中安置区(靠新农村社区、靠万亩梨园乡村旅游区)、铜山乡焦竹园集中安置区(靠焦竹园鄂豫边省委纪念馆红色旅游区)和春水镇春水街集中安置区(靠乡镇*府所在地)。至目前,泌阳县产业集聚区苗楼集中安置区12栋小高层已经全部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春节前顺利入住;下碑寺乡石灰窑、马谷田镇堡子、铜山乡焦竹园、春水镇春水街4个集中安置区已陆续开工,计划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这些你知道吗?
1.为什么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中央、国务院决定,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发展问题。河南省委、省*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为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居住在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等地区贫困人口的生计问题,决定对部分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落实精准帮扶措施,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2、哪些人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要同时满足迁出区域条件和搬迁农户个体条件。迁出区域条件:主要为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的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脆弱)区和河滩受淹区,并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对集中,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农村贫困地区。搬迁农户个体条件: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拆除旧房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难以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在地质灾害多发区、隐患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愿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避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通过纳入迁入地供养机构或建设专门住房实行集中安置。
3.哪些人适合同步搬迁?
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居住农户2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的自然村,原则上实行整村搬迁。鼓励实施同步搬迁,尽量实现整村搬迁。
4.搬迁对象的识别工作由谁组织落实,具体程序有哪些?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办号),由省扶贫办负责搬迁对象的认定等工作。县级人民*府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工作,由扶贫部门牵头组成若干工作队,分乡包片指导督促开展精准识别登记工作;各乡(镇)要组织脱贫责任组、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帮扶工作队员组成若干工作小分队,分村深入贫困农户家庭调查了解和核实情况。
搬迁对象识别登记要按照以下11个步骤进行:选定搬迁区域——公布搬迁条件——普查筛选搬迁对象——群众申请——入户核查——村民小组评议——村委复议公示——乡(镇)复核公示——县(市、区)审核——省辖市复核——省抽查确认。
5.农户不拆除旧房是否可以列入搬迁对象享受建房补助?
农户提出易地扶贫搬迁书面申请并经审核公示后,同步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复垦协议,在搬迁入住后及时拆除旧房。对于不愿拆除旧房的农户,不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
6.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有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种,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
7.能否回购保障性住房作为易地搬迁安置房?
根据《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安置住房建设要求,地方*府可酌情采取回购符合面积控制标准的城镇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但不得回购公租房、廉租房等国家已补助投资建设的住房。
8、如何保证搬迁户稳定脱贫?
搬迁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要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贫对象,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依据不同搬迁安置模式,通过统筹整合财*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探索资产收益等方式,确保实现稳定脱贫。搬迁任务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剩余资金可用于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后续扶持。
9.搬迁后的住房可以有多大?
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底线(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中,不得变相扩大建设面积,也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对于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先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空间,待搬迁对象脱贫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在未销号前不得扩建。
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面积参照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标准,由各市县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但要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
产业落实情况、旧房拆除复垦等作出综合评价,提出综合验收报告。
10.“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享受哪些补助和奖励*策?
我省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3万元,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建安实际成本,适当调整补助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搬迁补助*策,在补助方式上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可采取“2+1”的补助方式,即在搬迁入住时人均补助2万元,拆除旧房后人均再补助1万元。
同步搬迁人口的住房建设资金由农户自筹为主,市县也可整合资源予以支持,省级财*按照各地搬迁情况给予奖补。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并统筹规划。
11.住房建设补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能不能兑付给个人?
*府统建的住房补助应支付给项目建设法人,统一用于集中安置点住房建设;农户自建住房投资可在履行完手续后发给建档立卡搬迁户。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县级*府统筹用于建设集中安置点的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不发给搬迁对象个人。
12.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需不需要自筹费用?
为切实减轻贫困人口负担,原定由搬迁农户自筹的人均元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负担,各分担元,省直管县(含财*直管县)的市级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承担。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自筹资金,搬迁户可以不花一分钱搬进新房。
13.搬迁后搬迁户原有住房如何处理?
搬迁入住后,原则上半个月内退出旧房,由县、乡组织实施旧房拆除复垦工作,原则上6个月内要完成拆旧复垦工作,最长不得超过1年。个别质量好、面积大的原住房可适当保留作为生产管护用房,产权收归集体所有,原则上一个自然村保留的生产管护用房不超过1处。
14.搬迁后搬迁户原有宅基地如何处理?
搬迁户旧房拆除后,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拆旧复垦协议落实复垦措施,由县乡*府组织对老宅基地及时复垦。
15.搬迁后搬迁户原有土地如何处置?
农户搬迁户,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可根据当地实际,将原有承包地进行流转,收益归原有承包者所有。搬迁农户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继续享受*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补贴和退耕还林*策。
16.易地扶贫搬迁可以享受哪些优惠*策?
(1)土地*策。通过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策,建立健全省级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指导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贫困老区等县将节余指标进行交易,所获资金用于拆旧复垦费、补贴搬迁户和易地扶贫搬迁还贷。
(2)产业*策。支持县级*府统筹财*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发展安置区后续产业。鼓励和支持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参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民俗工艺、乡村旅游等产业。
(3)就业*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瞄准贫困人口,聚焦脱贫目标,探索研究适合本地特色的产业发展*策,制定和落实好搬迁对象脱贫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大财*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采取产业扶持、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资产收益扶持等措施,原则上要保证每一搬迁户中有就业能力的劳动力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4)税收*策。通过用好用足国家各项税收优惠*策,对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移民产业发展和创业就业等,以及对吸纳一定比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就业的企业,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的税收优惠。
(5)金融*策。县级*府通过建立风险缓释基金,充分利用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的相关涉农资金给予贴息支持,落实对安置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策,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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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张成亮|责编: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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