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方便群众,实现“家门口”办贷款目标,我县年继续进行有序引导,确保“应贷尽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多处受理,具体受理地点、时间、对象公告如下:
一、太湖县教育局:受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受理对象原则上为:①全县省外高校(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在校生及新生;②全县省内高校在校生中,年及以前已在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贷款成功一次以上的续贷学生。
(二)受理时间:年7月16日——9月14日。
(三)受理地点及联系
1、弥陀镇中心学校(太湖县农商银行弥陀支行院内):原则上受理北中、弥陀、百里、刘畈、牛镇等乡镇贷款学生。联系,联系人:余小国
2、太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太湖县教育局院内):原则上受理汤泉、天华、寺前、大石、徐桥、江塘、城西、小池、新仓、晋熙等乡镇贷款学生。联系电话,联系人:王美林。
二、太湖农商银行各所在乡镇网点:受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就近到太湖农商银行各所在乡镇网点办理
(一)受理对象:①全县省内高校今年录取的新生;②全县省内高校在校生中,没有在教育局贷款成功的年前录取的学生。
(二)受理时间:年6月1日——10月20日。
(三)受理渠道:①拨打“”电话,②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