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企业信用意识,根据中央、省、市、县等文件精神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企业信用承诺制度。
近日,我局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向企业广泛宣传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在信用建设方面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倡导企业签署包含承诺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等九项内容的《信用承诺书》,纸质《信用承诺书》将通过信用山西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承诺的内容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与同行保持良好的竞争与合作,不搞不正当竞争。
三、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严格履行承诺、信守合同、依法经营。
四、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哄骗和损害消费者利益。
五、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回应。
六、加强企业管理,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将诚信经营作为全体员工的共同理念和行为准则,培育积极向上的诚信文化。
七、积极参加相关公益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八、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
九、一旦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主动承担违法责任、消除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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